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3号令,于2012年6月19日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主持的第1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这份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式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基金管理公司欲参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经营范围及业务申请,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且合规。
3、基金管理公司欲试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需遵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相关规定。公司需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变更经营范围并申请开展相关业务。
4、第三十七条,资产管理人若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需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合同变更或补充需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同样进行备案。
1、证监会给出的官方名称叫“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x0d\x0a具体而言,又分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形式,一对一要求委托资产3000万以上,一对多要求委托客户数200人以下,单个客户100万以上,合计3000万以上。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集合资产管理: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符合以下规范:1.将委托财产交由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2.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5、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3种: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服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6、资管业务,即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制定本规定。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决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行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办理条件:客户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经证监会核准同意其募集该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基金管理公司欲参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经营范围及业务申请,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且合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