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又称为国有产权主体,是指享有或者拥有国有资产财产权或具体享有国有资产财产权某一项权能,以及享有与国有资产财产权有关的财产权利的国家、组织、单位、法人和自然人。在历史上,国家和个人较早地成为国有资产财产权的主体和运用这种权利从事监督管理经营活动的主体。
2、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主体,亦称作国有产权主体,是指那些拥有或有权使用国有资产所有权,或仅享有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利的政府、组织、单位、法人和自然人。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是法人。国家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为对象开展的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但它是以产权所有为基础的,资产所有者与资产经营者的身份是平等的,不具有超经济的强制性。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碧兆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尘慧行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局是指根据“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统管国有资产的政府职能机构,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国有资产的人格化,是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实施产权管理的专门职能机构。
国家资产管理局,简称国资局,是中国政府的一个重要行政机构,它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作为国家的直接下属,国资局拥有对各省市区国资管理局的领导权,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资局,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的重要机构。以下是关于国资局职责的详细解释:国有资产的管理 国资局主要负责管理和运营国家的资产,包括企业的股权、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等。它确保这些资产得到合理的配置和有效的利用。